第一印象:从制度上保障国歌的无上威严
近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》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,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。
80多年前,《义勇军进行曲》在抗日烽火中诞生,它是20世纪30年代中期电影《风云儿女》的主题曲,由田汉作词、聂耳作曲,不仅是一个民族不屈服外侮的怒吼,更激发出每个中国人为梦想奋斗的壮志豪情。每一个音符,每一句歌词中,都饱含着砥砺奋进的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。
为了体现国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国歌法草案规定:奏唱国歌,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歌词和曲谱,不得修改国歌歌词,不得采取损害国歌尊严、影响国家形象的奏唱形式。在公共场合,恶意修改国歌歌词或者故意以歪曲、贬损方式奏唱国歌,损害国歌庄严形象的,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从战争年代到和平时期,从重整河山到走向复兴,《义勇军进行曲》始终有着无可替代的感召力和凝聚力。
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,在国歌未正式制定前,以《义勇军进行曲》为国歌。2004年,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,明确规定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《义勇军进行曲》”。
铿锵有力的词句、雄壮激昂的旋律,国歌早已在大江南北、长城内外广为传唱。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近年来国歌不时被随意用于各式各样的场合,甚至出现将国歌商业化利用和炒作的现象。
对此,国歌法草案明确了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。草案规定,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奏唱、播放国歌。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、广告、公共场所使用的背景音乐等。
草案同时明确规定了七类场合应当奏唱国歌,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幕会议、闭幕会议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开幕会议、闭幕会议;宪法宣誓仪式;升国旗仪式;各级机关组织的重大庆典活动、重要表彰仪式、重大纪念仪式、国家公祭等;重大外交活动;重大体育赛事;其他需要奏唱国歌的场合。
不少法学专家都表示,国歌立法的主导思想是宣传国歌、鼓励公民唱国歌,因此草案中并无太多的禁止性规定,以免使公众无所适从,影响公民唱国歌的积极性。
国歌,是鼓舞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劲旋律,更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鲜活教材。
法学专家表示,将国歌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必修课,可以使学生们反复重温民族的屈辱与荣耀,有助于其对国歌注入更深刻的理解、更浓厚的情感,进而埋下爱国主义的种子。
国歌立法,从制度上再一次保障了国歌的无上威严和崇高地位,增强了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,能够有效防止有损国歌尊严和侮辱、亵渎国歌的行为发生。但作为每一位公民来说,不仅要严守国歌法规定,更应该从情感上礼敬国歌,感悟我们共同的家国情怀、民族情感、民族精神,让国歌成为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民族意识、国家观念的寄托和归宿。
(摘自新华社,有删改)
【第一点评】
考场点拨:这歌声,穿过82年时光,听来让人热血沸腾。这是我们的国家气质,也是我们国家的象征。历史的硝烟散尽,《义勇军进行曲》承载着中华民族的苦难与奋进,成为中国精神的化身。它曾是战场冲锋陷阵时的进军号,是走向敌人刑场的从容音……我们以立法的形式,不仅仅维护一首歌,更是维护和平年代里,中华儿女共同的心底之音。
高分思路:我们有必要珍视对国歌的情感;国歌是每个中国人心底国家观念、民族意识的共鸣;礼敬国歌,感悟民族精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