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篇散文1936字,50万元,每字258元……近日,一篇文章引发了一场争议。原来,在湖南岳阳临湘市举行的“我与十三村的故事”征文比赛上,作家马笑泉的《十三村记》摘得特等奖,捧走50万元奖金,被称为“湖南最贵文章”。对此,有人点赞,也有人质疑,有网友直指该文不值50万元,并提到文章有语法、标点等硬伤。对于这样的质疑,马笑泉回应:“文章摆在那,好不好,值不值,任君评说。”
古有左思洛阳纸贵,今有笑泉文获万金。用金钱来衡量一篇文章是否有价值、贵贱如何,不能说是完全准确的,但至少是一把重要的标尺,究竟是一篇什么样的锦绣文章,何以能值50万元?
【多维解读】
解读一:作者有实力,评奖很公正
其一,凭作者实力说话。马笑泉初中时开始诗歌创作,入选过“文学湘军五少将”,荣获过第21届湖南青年文学奖,20多年来一直潜心于“文章之学”,在小说、散文、诗歌等领域均有建树,已有多部作品出版。坐得住冷板凳,练就厚实功力,正如他自己所说,“《十三村记》不到2000字,花了3天时间,但耗费了我20多年的功力修为。”“星光不问赶路人,时光不负奋斗者”,获得50万元奖从某种意义上讲,是时光给予他的赏赐。
其二,凭公正评奖服众。“我与十三村的故事”征文比赛是由湖南省十三村食品公司举办,征文启事在《湖南日报》公开发布,评审团队由鲁迅文学奖获得主、鲁迅文学奖评委、著名编辑出版家组成。从开始到结束,整个评选流程公开、严密、专业、权威,这个奖“干净又接地气”。
解读二:50万元与值不值无关,与公平有关
企业拿出50万元的奖金,选出好的征文,这是企业的权利和自由。至于文章值不值,不能一概而论,也不能得出一个让所有人都信服的理由,毕竟一方面是与企业相关,如果不了解企业,就不可能去写文章,哪怕是水平很高,可能也写不出好文章;另一方面选文章的时候会考虑企业的因素,要与企业的某方面相吻合。企业的征文评选,不能视为特别严肃的纯文学活动。在参评的文章中,不管整体水准如何,总会有一篇是获最高奖项的,设立的奖金50万,这最终也会落到某篇文章头上,被某位作者所得。因此,对于征文值不值50万,不必过多诟病,也毫无意义,关键的一点在于评选的公平公正。这是对作者的尊重,也是对征文评选本身的尊重。需要指出的是,如果类似50万元的征文评选活动多了,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唤发文学创作的生机,促进文学的繁荣,这何尝不是件好事?
解读三:公众有质疑的权利,也有“眼红”的习惯
引发争议的主要原因有两个:一是作者身份;二是奖金金额。获奖作者为当地作协副主席,难免让人与“潜规则”联系在一起,认为评奖不够公平公正,作协领导有被关照之嫌。公众有这样的质疑并不是坏事。当前,一些地方举办征文比赛,习惯关照“圈内人”,让比赛变味。公众质疑,说明大家权利意识在觉醒。而50万元的获奖金额,只是企业的行为,跟获奖者无关。企业有钱任性,拿着高额奖金来举办征文比赛,公众无需多言。
解读四:企业自我炒作,少披文学的外衣
近年来,文学评奖、征文比赛的丑闻层出不穷,甚至一些颇具重量的文学奖也被多次爆出评选过程存在猫腻。有人会对这次征文比赛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也就不足为奇了。到底有无猫腻,还需主办方拿出更有力的证据来说服大家。当然,不是说企业就不可以成为主办方,而是说,这种征文比赛,先天缺乏权威性,若要赢得大家的一致认可,本身就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。除非甫一开始,就将征文的评选过程、评选细节公之于众,并由第三方监督,或许一定程度上才能消除大家的疑虑。另外,一个由企业发起的文学奖项,所写的内容又与企业自身息息相关,很难不令人心生质疑:这会不会是企业的自我炒作、自娱自乐?若企业花自己的钱自娱自乐,还是不要打文学的主意,否则会引起文学评价标准的失衡。